在2026年9月14日,在虹梅路与漕宝路交界处,一辆车牌为沪BAB5****的车辆被查到,司机崔某某的血液酒精浓度达到192mg/100ml,属于醉驾。当天晚间21时52分,位于环湖西三路橄榄路附近的另一辆车(车牌:浙F5****)被司机林某某驾驭,检测出酒精浓度为144mg/100ml,亦属于醉驾。
在9月13日,凌晨1时56分,南翔殷路在军工路东150米处,一辆车牌为贵F7****的车辆被查,司机魏某某的醉驾浓度为135mg/100ml。9月10日凌晨1时50分,位于化成路与淞宝路交叉口,另一辆车牌为贵A9****的汽车,驾驶者高某某的血液酒精浓度为90mg/100ml,属于醉驾。
此外,在9月13日00:53,蕰川公路共悦路南方20米处,车牌为沪AEQ****的车辆被检测,司机刘某某的酒驾浓度为74mg/100ml。最后,在9月14日23时42分,沪松公路佳宝路西侧200米处,车牌沪MP****的驾驶员吴某某也接受了检查,结果显示酒驾浓度为41mg/100m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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